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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

人事公告

轉知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」第一點、第五點、第六點、附表及修正對照表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博愛國小|

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
  1. 強制休假日數由14日修正為10日。
  2. 休假日數未達10日者,每日休假補助費為1,600元。
  3. 放寬休假補助之申請不限於休假日及前後相關之消費(一般日消費之金額得申請休假補助費)。
  4. 維持觀光旅遊額度及自行運用額度,休假日數超過5日以上部份(8,000)屬觀光旅遊額度,餘為自行運用額度。
  5. 放寬除公務人員本人外,配偶或直系血親因身心障礙、懷孕或重大傷病,於當年確實無法參加觀光旅遊,經服務機關認定者,當年補助總額均屬自行運用額度。
  6. 公務人員當年無休假資格或休假資格未達二日者,酌給相當二日休假之補助。
  7. 放寬珠寶銀樓業及儲值性商品列入得申請補助範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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