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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嘉義市108年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計畫,歡迎下載參考,踴躍報名參加.....
嘉義市辦理108學年度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」
-國民中(小)學-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輔導小組
「本土語言文學創作甄選比賽」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「108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
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」要點
二、嘉義市教育發展綱領
三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108學年度施政計畫
四、嘉義市108學年度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」
貳、目的:
一、協助提升本市本土語言教學輔導團成員之專業素養。
二、增進本市教師本土語言表達與教學能力。
三、針對加強本土語言的文學涵養與人文關懷。
叁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主辦單位:嘉義市國教輔導團-國民中(小)學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本土語言輔導小組
承辦單位:嘉義市民族國小
肆、辦理方式:閩南語、客家語、原住民族語文學作品甄選
一、 甄選作品類別:現代詩、散文二類。每人各類至多2篇為限。
(一)散文:社會組、教師組至少1000字,國、高中(職)組至少800字,國小組至少500字為限。
(二)現代詩:60行以內。
*作品用字:漢字和拼音得並用(閩南語採台羅拼音、客語採通用拼音、
原語不限但須註明使用之拼音系統)
二、甄選組別
(一)閩南語:教師組、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(職)組、社會組
(二)客語:教師組、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(職)組、社會組
(三)原住民語:示範組
三、甄選主題:關懷母語文化或顯現在地化特色。
四、參賽資格:
(一)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: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就讀之在學生。
(二)教師組: 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服務之在職教師。
(三)社會組: 在嘉義市公私立學校服務或設籍之社會人士。
五、各組獲選作品獎勵:
獎項名額依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優勝名次特優、優等、甲等,名額依實際參賽人數錄取優勝名次,依參賽員成績排序,四分之一列特優、四分之一列優等、四分之一列甲等、四分之一不列等為原則。
六、收件時間:108年12月2日到12月9日。
七、送件方式:作品(含紙本以及電子檔)、報名表【附件一】、授權同意書【附件二】各一份,逕送民族國小總務處。
八、評審:
1、評審人員: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擔任。
2、評審日期:108年12月16日前評審完畢。
3、評審標準:內容50%、音韻及修辭30%、創意及其他20%。
九、公布成績:108年12月23日,於嘉義市本土語言輔導網站http://163.27.46.12/xpsctry/
十、獲獎作品將掛載於嘉義市本土語言輔導網站,作為數位化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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