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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嘉義市博愛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本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

{{ $t('FEZ001') }} 資訊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市立博愛國小|

1、依據教育部臺環字第1000153196B號函辦理。

2、相關注意事項羅列如下:

(1)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,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。
(2)使用時應注意禮儀,切勿影響他人或騷擾他人隱私。
(3)對學生使用於與學習無關之活動,應予必要管理。
(4)使用時間應適宜,以符合視力保健原則,並尊重智慧財產權及遵守校園網路使用管理規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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